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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中科学抽象的本体论依据间隔性原则


化学先生 / 2019-08-10

 

        人们之所以能从研究对象中抽取出某几方面的属性单独加以研究,而把对象的无数其他属性舍弃掉,除了实践是主客体联系的确定者以外,还有深刻的本体论根源,即物质客体所具有的各种属性不是简单并列的,各种属性相互联系的紧密程度是不相同的。


        例如,在一般化学反应中原子核是不发生变化的,变化的是核外电子的壳层结构,特别是最外层和次外层的电子结构。反之,对于惰性元素氢,它的化学性质非常稳定,而放射性却很强。即它的原子核不稳定,而核外电子壳层结构在般情况下却是稳定的。

        无数实验事实表明:客观事物具有层次性,各层次内的联系要比层次间的联系紧密,其层次尺度越深入,层次内的联系越紧密,结合能越大。正因为如此,我们的物质大厦才不会崩塌,不同层次间有一定的间隔性,不同层次有不同的规律性。所以,不同层次的科学抽象具有间隔性。

        但是,在理解各种物质系统的间隔性时不能绝对化,因为物质的不同运动形式之间既有质的区别又相互联系。
  
       综上可知,在科学抽象过程中,概念、定律的形成取决于主体怎样划分作为研究对象的客体中的那些不同层次、方面、因素、属性,以及主体怎样对它们进行取含。这有两方面的客观依据:一是客体自身的间隔性层次结构,这是抽象得以进行的本体论前提;二是实践的需要,它确定主体与客体的哪些部分、方面建立联系,即从那些角度去实践。把这两方面结合起来,就可以划定“相关因素”和“不相干因素”的分界线,从而为科学抽象提供具体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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