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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脑油


MSDS安全员 / 2020-09-25

 石脑油

石脑油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第一部分 化学品及企业标识
化学品中文名:石脑油;粗汽油;轻汽油;化工轻油
化学品英文名:naphtha;petroleum naphtha;coal tar naphtha
化学性质:石脑油是石油产品之一又叫化工轻油,是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无色至淡黄色液体,具有特殊臭味,易挥发。不溶于水,可与乙醇、苯、三氯甲烷、二硫化碳、乙醚和油类互溶。沸点 30-140℃/760mmHg。密度 ρ(20)0.627-0.630g/mL(30-50℃)折光率1.372-1.376(50-70℃)闪点-40℉/-40℃。一般含烷烃55.4%、单环烷烃30.3%、双环烷烃2.4%、烷基苯11.7%、苯0.1%、茚满和萘满0.1%。平均分子量为114,密度为0.76g/cm3,爆炸极限1.2%~6.0%。因用途不同有各种不同的馏程,中国规定馏程为初馏点至220℃左右。作为生产芳烃的重整原料时,采用70℃~145℃馏分,称轻石脑油;当以生产高辛烷值汽油为目的时,采用70℃~180℃馏分,称重石脑油;用作溶剂时,则称溶剂石脑油;来自煤焦油的芳香族溶剂也称重石脑油或溶剂石脑油。一般含烷烃55.4%、单环烷烃30.3%、双环烷烃2.4%、烷基苯11.7%、苯0.1%、茚满和萘满0.1%。平均分子量为114,密度为0.76g/cm3,爆炸极限1.2%~6.0%。主要成分为烷烃的C5~C7成份。常压下为无色透明或微黄色液体,有特殊气味,不溶于水。更多油品资讯油品信息调油技术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油品圈。密度在650-750kg/m3、。硫含量不大于0.08%,烷烃含量不超过60%,芳烃含量不超过12%,烯烃含量不大于1.0%。种类:按照种类来分,一般石脑油可分为轻石脑油、重石脑油。轻石脑油的馏程为30—90度,密度0.69g/cm3,硫含量0.1%;重石脑油的馏程是80—180度,密度0.72g/cm3,硫含量0.3%;
化学用途:石脑油用作溶剂;色谱分析试剂。1、石脑油可分离出多种有机原料,如汽油、苯、煤油、沥青等。

2、石脑油是管式炉裂解制取乙烯,丙烯,催化重整制取苯,甲苯,二甲苯的重要原料。作为裂解原料,要求石脑油组成中烷烃和环烷烃的含量不低于70%。

3、石脑油作为催化重整原料用于生产高辛烷值汽油组分时,进料为宽馏分,沸点范围一般为80-180℃,用于生产芳烃时,进料为窄馏分,沸点范围为60-165℃。

4、民营石化企业中,石脑油经常被用作调配车用无铅汽油。

5、工业化生产中,石脑油多被用于制氢。
生产方法:该催化剂包括氧化铝载体和相对于干基氧化铝质量含量如下的活性组分:Ⅷ族金属0.1%~5.0%,ⅦB族金属0.1%~5.0%,卤素0.1%~10.0%。其中氧化铝的孔体积为0.55~0.75 mL/g,最可几孔半径为48~55。该催化剂用于石脑油催化重整具有较高的催化活性和芳烃收率。
企业名称:西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潮汕路西陇中街1-3号
邮 编: 515064 传 真: 0754-82481768
企业应急电话:400-7788689
电子邮件地址:339904316@qq.com
网站地址:https://www.999gou.cn/
技术说明书编码: 
第二部分 成分/组成信息
纯品            √ 混合物
有害物成分 浓度 CAS No.
丁烷 无资料 106-97-8
戊烷 109-66-0
己烷 110-54-3
第三部分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3.2类 中闪点液体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石脑油蒸气可引起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浓度过高,几分钟即可引起呼吸困难、紫绀等缺氧症状。
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害。
燃爆危险:石脑油易燃,其蒸气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第四部分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如有不适感,就医。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如有不适感,就医。
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就医。
食  入:饮水,禁止催吐。如有不适感,就医。
第五部分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蒸气比空气重,沿地面扩散并易积存于低洼处,遇火源会着火回燃。
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
灭火方法: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砂土灭火。
灭火注意事项及措施:消防人员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用水灭火无效。
第六部分 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行动: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穿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或其它不燃材料吸收。使用洁净的无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飞尘或石灰粉吸收大量液体。用泡沫覆盖,减少蒸发。喷水雾能减少蒸发,但不能降低泄漏物在受限制空间内的易燃性。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
第七部分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储存注意事项:用储罐储存。远离火种、热源。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第八部分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接触限值:
MAC(mg/m3): 未制定标准 PC-TWA(mg/m3): 未制定标准
PC-STEL(mg/m3): 未制定标准 TLV-C(mg/m3): -
TLV-TWA(mg/m3): 400ppm TLV-STEL(mg/m3): 
监测方法:热解吸-气相色谱法;直接进样-气相色谱法。
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
眼睛防护:戴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
手 防 护:戴橡胶耐油手套。
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第九部分 理化特性
外观与性状:无色或浅黄色液体,有特殊气味。
pH值: 无资料 熔点(℃): 无资料
沸点(℃): 20~180 相对密度(水=1): 0.63~0.76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2.5 临界压力(MPa): 无资料
辛醇/水分配系数: 无资料 闪点(℃): <23
引燃温度(℃): 480-510 爆炸下限[%(V/V)]: 1.1
爆炸上限[%(V/V)]: 5.9
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多数有机溶剂。
主要用途:石脑油用作重整原料、乙烯裂解原料、制氢原料、化工原料以及车用汽油的调和组分。
第十部分 稳定性和反应性
稳定性:稳定
禁配物:强氧化剂。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不聚合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 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
LC50:
大鼠吸入LC50(mg/m3): 16000mg/m3/4h
刺激性:
第十二部分  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其他有害作用:该物质对环境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地表水、土壤、大气和饮用水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 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废弃处置方法:建议用焚烧法处置。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第十四部分 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32004
UN编号:1268
包装类别:Ⅱ类包装
包装标志:易燃液体
包装方法:小开口钢桶;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夏季最好早晚运输。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接地链,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铁路运输时要禁止溜放。严禁用木船、水泥船散装运输。
第十五部分 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
  危险化学品名录。
第十六部分 其他信息
填表时间:  2020年9月25日
填表部门:      研发部
数据审核单位:
修改说明: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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